房屋买卖合同
  • 合肥合同律师: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履行中的纠纷如何解决?2021-06-05

    当下,无论是商品房交易市场还是二手房交易市场始终呈现火爆状态,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房屋中介机构亦因此赚得盆钵满盈,与此同时涉房纠纷亦出现爆炸式增长。本文以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为例,解析相关纠纷,提示居间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以期为购房者及中介服务机构预防相关法律风险提供有益参考。一、日新说法所谓居间,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一种制度。房屋居间合同常因酬金支付而引起纠纷,在此类居间合同纠纷中,居间人需要举证证明其促成合同成立,委托人则需要证明居间人未尽全部
  • 与房主私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2021-01-30

     在实际生活中,有过买房经验的就会知道,通常二手房买卖都是甲乙双方私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那么,私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我国法律对于这种合同承不承认呢?接下来,让律图的小编在下文中为您详细介绍。一、私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根据法律规定,一项合法、有效房屋买卖民事法律行为成立须同时具备的条件:《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
  • 哪些房屋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2021-01-30

    依《民法典》(.1.1生效)规定,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买卖房屋必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实践中房屋买卖纠纷时有发生,但都离不开买卖合同的有效性问题。那么,有哪些房屋买卖合同是属于无效合同呢?律图小编整理了下面的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哪些房屋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1、房产、地产分别转让,合同无效。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产和土地分别转让于不同的当事人,或者出卖房屋时只
  • 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效力如何认定?2021-01-30

     小产权房屋主要是指农村居民自己修建的房屋,像这样的房屋一般是没有产权证的,所以在进行小产权房屋买卖的时候会牵涉到许多法律风险。而对于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来讲,其效力也是一个争议很大的问题。下面,我们来说说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效力如何认定。一、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效力如何认定(1)《宪法》第10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2)国务
  • 纪舸实务问答之经济合同履行的原则2019-08-15

    为了经济的发展,保障经济活动的正常进行,合同的签订是各种商业活动中必不可少的一环。这�味着我们的经济活动受到法律的保护,那么,对于经济合同的履行,我们应该都要注意,那经济合同履行的原则有哪些呢?纪舸律师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经济合同的履行,就是指当事人双方按照经济合同规定的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履行方式等,全面地完成各自承担的义务。如果当事人只完成了经济合同规定的部分义务,称为经济合同的部分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经济合同;如果都没有完成经济合同规定的义3,称为
  • 购买住房时支付首付款解除合同要担责吗?2018-05-29

    支付首付款解除合同一般来说是需要担责的,因为买方与卖方签订了买卖合同,如果没有出现合同解除的法定事由,而只是由一方擅自解除合同,是属于违约情形,所以主张解除合同的一方是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的,但是如果是因为不可抗力事由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就可以不用承担责任。一、支付首付款解除合同要担责吗?买方支付首付款后,房贷政策变化导致不符合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条件为由主张解除合同,买方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问题,其中首先明确的是,房贷政策变化在法律上是并不属于不可抗力,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并不必
  • 租赁合同纠纷请律师要多少钱?2017-01-30

     各地律师费收费标准不一,具体以当地有关规定为准。下面介绍几个地区的情况。(一)山东省合同纠纷律师收费标准(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800元~10000元/件;(2)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基础服务费1000~2000元。争议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进计算。争议标的额计费比率10001元—100000元部分5%~6%100001元—1000000元部分4%~5%1000001元—5000000元部分3%~4%5000001元—10000
  • 遇到没有房产证的买卖合同效力,晟川纪舸律师来谈谈!2017-01-20

    [案情介绍]1999年10月,原告甲经审批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2000年10月建造商住楼三层三间,但未领取过房屋所有权证。同月,原告甲与被告乙,约定价款30万元。协议签订后,被告乙付清房款,原告甲也将房屋交付给被告乙占有、使用,并把土地使用权证一同交付。被告乙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也未申请领取房屋产权证。2001年8月,因房屋大幅度涨价,该房估价已达50万元,甲向乙提出要求增加房款,遭乙拒绝,甲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返还房屋。[案情分析]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是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