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买卖合同律师用案例讲解合同诈骗罪与民事欺诈的界分2024-09-08
对于建设工程这种连续履行的合同中出现的欺诈行为,应从合同履行的整体情况综合判断,对合同最终适当、全面履行不存在根本、全面影响的,应定性为民事欺诈,不应作为刑事犯罪处理。具体内容请看合肥买卖合同律师的讲解。一、案情[1]公诉机关: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黄大正、周军、袁维庆。2012年11月,被告人黄大正以承包方江西省临川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川一建)的名义与发包方九江德恒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恒公司)签订了关于九江德恒金澜湾社区工程土建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工程总造价约4亿元。合买卖合同解除后出卖人对标的物是否享有排除强制执行的权利?2024-09-01
《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据此,买卖合同解除后,在标的物存续且未被第三人取得的场合,出卖人可要求“恢复原状”,即要求返还标的物。但该返还请求权,是物权请求权还是债权请求权,在司法实务中争议颇大。过往司法实践中,有观点认为合同解除后返还财产的请求权为债权请求权,故出卖人无从排除买受人的金钱债权人对标的物的强制执行。但最高人民各行各业所对应的都是不同的工种,那么劳动合同中的工种怎么区分呢?2024-08-21
各行各业所对应的都是不同的工种,工种是根据劳动管理的需要,按照生产劳动的性质、工艺技术的特征、或者服务活动的特点而划分的工作种类。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相应的工种的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劳动合同中的工种怎么区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法的相关规定:一、从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来分,有固定期限用工、无固定期限用工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用工3种方式。1、固定期限用工,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有合同的终止时间。2、无固定期限用工,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有合同无确定的合同纠纷律师为您讲解买来的住房面积缩水怎么办2024-08-19
在房地产市场中,住房面积是一个重要的指标。对于购房者来说,住房面积不仅关系到住房的舒适程度和使用价值,也是购房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有时候购房者购买的房屋面积会缩水,这给购房者带来了很大的不便和经济损失。本文合肥合同纠纷律师将围绕买来的住房面积缩水怎么办这一问题,从法律角度出发,为读者提供一些相关知识和维权建议。一、住房面积缩水的原因住房面积缩水的原因有很多,下面列举一些常见的原因:1.装修误差:在房屋装修过程中,由于测量、施工等方面的误差,可能导致房屋面积与销售合同规定的面积不符。2.公共部分算入律师分析买房人发现房屋实际情况与销售广告不符是否属于违约2024-08-14
近年来,房地产行业发展迅速,但也有部分开发商为了快速回本,存在故意夸大房屋优势或隐瞒房屋缺陷等违约行为。一旦买房人发现房屋实际情况与销售广告不符,他们就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下面,合肥合同纠纷律师将针对这个问题进行探讨。一、法律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二条,当事人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有权请求履行,有权请求采取补救措施,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者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不得采取虚假宣传的手段,欺骗律师来讲讲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因意外事故使房屋毁损的风险由谁承担2024-07-21
房屋是人们重要的生活资产,但由于各种原因可能会发生不可预知的意外事故,如火灾、水灾等,导致房屋毁损或灭失。这种情况下,关键问题是由谁来承担损失风险。本文合肥合同纠纷律师将重点探讨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由谁承担,并对相应的法律规定进行分析和阐述。一、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由谁承担?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由谁承担?本问题的答案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考虑。合同约定房屋买卖合同是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签订的,其约定具有合同约束力。因此,如果房屋买卖合同中有约定关于房屋毁损、灭失风险安徽经济合同律师分析合同签订时的注意事项及案例2024-07-17
本文主要总结了过去处理的案件,以及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合肥律师分析下面案例。案例一A公司与陈签订了建材购销合同。供货后,陈没有付款。A公司提起诉讼。陈建议双方在诉讼过程中未签订合同。A公司提供的合同是伪造的。经司法鉴定,合同中的签字和指纹确实不是陈的。事实上,合同不是由甲方公司伪造的。鉴定结果出来后,甲方公司的签约人员承认,他在签订合同时没有与陈面对面签订合同,而是将合同的电子版发送给陈,并在签订合同后邮寄给甲方公司。甲方公司收到合同后开始供货,但没想到陈没有亲自签字。然而,这只是甲方公司签约人员的单方存款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法以及如何避免存款合同纠纷2024-07-14
现在很多人在做协议的时候会签订相应的合同,以避免因为事先约定的事情失败而造成的损失。首付是在合同签订或履行之前保证支付一定金额的一种方式。那么,存款合同纠纷呢?如何避免存款合同纠纷?首付是在合同签订或履行之前保证支付一定金额的一种方式。支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支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收方。根据存款合同纠纷中经常遇到的相关问题,存款合同纠纷应按以下处理规则解决。(一)定金罚则的适用规则。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对定金的规定是:“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由一方向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