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企业的短期借款的类型有哪些?2020-11-19
1、经营周转借款:亦称生产周转借款或商品周转借款。企业因流动资金不能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取得的借款。办理该项借款时,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向银行提出年度、季度借款计划,经银行核定后,在借款计划指人根据借款借据办理借款。2、临时借款:企业因季节性和临时性客观原因,正常周转的资金不能满足需要,超过生产周转或商品周转款额划入的短期借款。临时借款实行“逐笔核贷”的办法,借款一般为3至6个,安规定用途使用,并按核算期限归还。3、结算借款:在采用托收承付结算办理货款结算的情找“讨债公司”对付老赖注意事项(附协议书)2020-11-09
合肥经济合同律师指出,债务人委托代理人非法讨债,要负连带责任。【核心提示】“8000元,我们帮你骚扰他25天,但不保证他还钱。我们使尽一切手段,全力帮你追讨欠款……但我们按照一定的比例分配欠款。10万元以下,我们五五分账,10万元以上我们三七分账,我们三,你七……”这是帮讨债的调查公司给记者开出的价钱。时近岁末,近日,我市不少公司的经理、会计和厂长收到了自称是调查公司或商务咨询公司业务员派发的传单,他们声称只要客户能提供一切纪舸律师浅析连带责任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中断2020-10-2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六条规定,“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司法实践中,有观点据此认为,在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存在中断的问题。笔者认为,这样的认识有失偏颇。首先,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应适用一般诉讼时效制度的规定。应当肯定,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是一般诉讼时效。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三十六条和第一百三十七条借款合同怎么写?借款合同应该包含的内容有哪些?2020-03-19
1、借款种类借款种类主要是按借款方的行业属性、借款用途以及资金来源和运用方式进行划分的。针对不同种类的借款,国家信贷政策在贷款的限额、利率等方面有不同规定,以体现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信贷原则。因此,借款合同一定要订明借款种类,它是借款合同必不可少的主要条款。2、借款币种借款币种即借款合同标的的种类。借款合同的标的除人民币外,还包括一些外币,如美元、日元、欧元等。不同的货币种类借款利率有所不同,借款合同应对货币种类明确规定。3、借款用途借款用途是指借款使用的范围和内容,即贷款在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与哪种生产从法律法规的角度说说:借款合同的概念?2020-02-11
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其中,提供货币的一方称贷款人,受领货币的一方称借款人。借款合同又称借贷合同。按合同的期限不同,可以分为定期借贷合同、不定期借贷合同、短期借贷合同、中期借贷合同、长期借贷合同。按合同的行业对象不同,可以分为工业借贷合同、商业借贷合同、农业借贷合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欠条、欠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合肥经济合同律师为您解答2020-02-09
1、诉讼时效的历史时效制度起源于罗马法。始于公元前五世纪《十二铜表法》。罗马法的时效制度为后世各国立法所承受。我国古代法律没有时效制度,尤其是消灭时效与我国“欠债还钱”、“今生不还来生还”的的旧观念不符,仅在个别朝代有类似时效的零星规定。1986年通过的《民法通则》第一次从立法上统一规定了诉讼时效制度。我国的诉讼时效即消灭时效,是指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请求权,即丧失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的法律制度。诉讼时效的成立,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必须有权利分期还款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2019-02-15
分期付款的买卖合同适用于普通合同之中,买受人首次未到期价款之日起计算,适用2年的普通时效期间。如果期间债务人偿还了部分款项的那么即算诉讼时效中断,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一、分期还款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未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又不具备《合同法》第94条规定的解除条件的,出卖人无权行使解除权,也无权要求买受人支付价款。对此,出卖人只得要求买受人继续履行分期付款的义务,追究其违约责任。在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出卖人行使诉权的时效期间应从买受人首次未到期价款之日起计算,适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