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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律师为您讲解买来的住房面积缩水怎么办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4-08-19    浏览次数:
在房地产市场中,住房面积是一个重要的指标。对于购房者来说,住房面积不仅关系到住房的舒适程度和使用价值,也是购房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有时候购房者购买的房屋面积会缩水,这给购房者带来了很大的不便和经济损失。本文合肥合同纠纷律师将围绕买来的住房面积缩水怎么办这一问题,从法律角度出发,为读者提供一些相关知识和维权建议。

一、住房面积缩水的原因
住房面积缩水的原因有很多,下面列举一些常见的原因:
1.装修误差:在房屋装修过程中,由于测量、施工等方面的误差,可能导致房屋面积与销售合同规定的面积不符。
2.公共部分算入面积:有些开发商会将公共部分(如楼道、电梯等)算入住房面积中,这也会导致实际住房面积缩水。
3.非法改变户型:有些开发商会非法改变房屋户型,将原本的一室一厅改成了一室一厅加一个小卧室,这也会导致实际住房面积缩水。
二、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买受人在买卖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有权对房屋质量、用途、面积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质量、用途、面积等情况与约定不符的,可以请求补救,也可以解除合同。”买受人有权检查房屋面积,一旦发现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不符,可以请求补救或解除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也可以请求采取补救措施;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如果开发商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足够的住房面积,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履行合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如赔偿损失等。
3.《合肥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销售广告中公示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商品房销售广告不得含有虚假内容。”这一规定要求开发商在销售广告中公示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并且禁止销售广告含有虚假内容。如果开发商在销售广告中虚假宣传住房面积,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4.《合肥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开发企业应当在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前,将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告知买受人。商品房销售合同应当写明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这一规定要求开发商在签订销售合同前将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告知购房者,并且在合同中写明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如果开发商未按照规定告知购房者或者合同中的面积数据与实际情况不符,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5.《合肥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买卖合同约定的面积交付商品房。商品房交付前,买受人有权检查房屋质量、用途、面积等情况。发现质量、用途、面积等情况与约定不符的,可以要求开发企业承担相应的责任。”这一规定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商品房,并且在交付前购房者有权对房屋质量、用途、面积等情况进行检查。如果发现质量、用途、面积等情况与约定不符,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案例分析
下面以一起实际案例为例,来进一步说明购房者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某购房者在合肥某楼盘购买了一套房屋,购买合同中约定的住房面积为100平方米。然而,在实际验房时,购房者发现房屋面积只有90平方米购房者与开发商协商无果后,向有关部门投诉,并最终将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法院在审理此案时,依据上述相关法律规定以及购房合同中约定的面积数据,判决开发商退还购房者相应的房款,并赔偿购房者因房屋面积缩水而产生的实际损失。

四、总结
合肥合同纠纷律师认为,在购买住房过程中,面积缩水是一种常见的投诉现象。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购房者应当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且在购房合同签订前仔细核对合同中的面积数据。如果发现房屋实际面积与合同中约定的面积数据不符,购房者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