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

快运单保价一栏出现空白,出现纠纷该怎样赔偿呢?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4-10-13    浏览次数:
在实践中,有一种情况经常出现,即快运单上的保价一栏出现空白,托运人既没有声明货物价值,也没有填写不保。如果出现纠纷,该怎样赔偿?
法官说,这要综合分析,以确定承运人是否知道相关保价内容、是否清楚快运单上列明的赔偿方法。这其中涉及到格式条款的问题。快运单是快运公司单方制作的格式单证,其背面的运输条款是由快运公司单方预先拟定的格式条款,没有经过双方协商。关于货物损毁灭失的赔偿方法,快运单上通常会约定累计最高赔偿限额以及按运费的倍数进行赔偿等内容。这在一定程度上免除了快运公司自身的赔偿责任,对托运人的权利是一种限制。在这种情况下,制定格式条款的一方,也就是快运公司,有义务就相关条款对托运人进行提示注意。只有托运人知晓了相关条款的内容,才能视为双方就此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也才能据此约束双方。如果保价处显示空白,通常还要考虑托运人是否经常委托承运、托运时的具体情形、快运单的形式等因素,以判断快运公司是否尽到了格式条款的提示注意义务,托运人是否知悉赔偿方式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