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

合肥合同纠纷律师:买卖合同引纠纷 法官调解促和谐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05-10    浏览次数:
三原县人民法院陵前人民法庭对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作出调解,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
案情回顾
2019年至2020年原告郭某陆续给被告李某供应果袋和反光膜,合计价值340000元,李某收到供应的货物后,原告郭某多次向被告催要货款,均无果,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无奈之下诉至法庭。
 
案件审理
承办法官在认真研判案情之后,认为原、被告之间成立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关系,被告向原告出具果袋、反光膜款欠条后,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积极履行付款义务,未及时支付,应当承担继续清偿的民事责任。由于此案条理清晰,证据充足,加之双方当事人均有调解基础,承办法官认为调解是最合适的解决方案,遂第一时间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庭,阐明法理,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终于达成共识。
法官说法
本案系买卖合同纠纷,原、被告双方虽然未签订书面合同,但存在事实上的买卖关系,该事实有欠款单证据予以证明,原、被告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依法成立。合肥合同纠纷律师在此提醒大家,交易过程中一定要落实书面合同,并保留好送货单、收货单、发票、欠条等相关证据,以免一旦发生纠纷,造成维权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