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合同纠纷律师咨询:赠与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06-05 浏览次数:近年来随着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发展,以意思自治、崇尚自由精神为代表的合同关系发展迅速,赠与合同随之产生。赠与合同作为一种典型的尊重合同双方意志自由的民事法律关系,是人们联系感情、沟通情感的手段,它的出现丰富了民商事法律的内容。
首先我们先了解什么是赠与合同。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地赠与给受赠人而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在赠与之后,赠与人与被赠与人之间产生争议都被视为赠与纠纷合同。
赠与合同纠纷是一个法律术语,属于民事案由规定中的一个案由,如果因赠与合同产生争议需要诉讼到法院时,在起诉状的案由部分应当填写的就是赠与合同纠纷。
赠与合同分为几类。根据赠与合同的财产性质可以分为动产赠与和不动产赠与。而动产赠与要求交付即便是完成赠与。二不动产赠与比如我们常见的房产赠与,仅仅完成交付,赠与行为时没有完成的,还必须要求完成房产变更登记手续,这样的赠与行为才算完成。为什么要区分什么时间节点属于赠与完成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58条明确说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力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依法不能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欠款规定。所以如果完成赠与后,赠与人是不能撤销赠与的。除非达到法定的撤销条件。但是赠与行为还没有完成,赠与人是可以随时撤销的。这就是我们产说的任意撤销权。举个例子:父亲想把自己的房子赠与儿子,父亲和儿子之间签署了赠与合同,在房产证还没变更到儿子名下时,父亲是随时可以撤销赠与,解除赠与合同的。但是如果父亲已经把房产证变更到儿子名下之后,父亲就不能随意撤销赠与了。
合肥合同纠纷律师纪舸提醒大家:虽然公证的赠与儿胡同不能撤销,但是在实践当中,公证机关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已经不再做房产赠与的合同了,所以想要做房产赠与签署赠与合同之后应当直接到房产交易大厅办理过户手续。这样赠与行为才完成。赠与人才不能随意撤销。
那是不是只要完成赠与行为就不能撤销了呢?答案也不是肯定的,也存在例外情况。根据法律规定,赠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即使已经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赠与人依然可以撤销。第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是赠与人的近亲的。第二 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的,第三 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的。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超过这段时间,赠与人不得再行使撤销权。那如果发生赠与合同纠纷,怎么选择管辖法院呢?赠与合同纠纷法院如果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一般选择被告住所地或者是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如果赠与合同中涉及房产等不动产的,则适用于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