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私募基金案件数量近年呈上升趋势 合同纠纷占7成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02-18 浏览次数:昨日,上海金融法院发布《私募基金纠纷法律风险防范报告》,这是上海金融法院建立“金融纠纷法律风险防范报告年度发布机制”后的首次落地。《报告》从私募基金涉诉情况、行业风险管理情况、纠纷类型及风险揭示、法律风险防范建议、合同条款要点完善建议等五个方面对私募基金行业的法律风险进行梳理和分析。

近年来,私募基金行业快速发展,在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推动科技创新、优化资本市场投资者结构、服务实体经济和丰富居民财富管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出现了规避合格投资者要求、变相资金池运作等违规情形,行业风险逐渐显现,有必要对该行业的法律风险进行梳理和分析,以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报告》对上海法院2016-2021年审结的涉私募基金案件进行统计分析,发现此类案件呈现以下特点:标的额大且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诉讼标的额主要集中在100万-1000万元;纠纷主要发生于私募基金内部,67.53%的纠纷发生在投资者、管理人、托管人、投资顾问、销售机构之间;案由多样但以合同纠纷为主,占71.96%;诉请类型多样但以主张违约责任为主,占67.34;胜诉案件因被执行人资信不佳而执行到位率较低等。
《报告》还指出了当前私募基金行业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小规模的管理人数量居多;管理人的合规人员配备较少;私募股权基金投资标的较为单一;基金法律关系性质存在争议;近三分之一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未落实冷静期电话回访制度;约五分之一的基金合同并未全面约定管理人勤勉义务等。
此外,为进一步明确细化易引发纠纷的情形,有效堵塞风险漏洞,加强纠纷源头治理,《报告》就完善私募基金合同条款提出十个方面的建议:明确私募基金的法律关系性质;提示构成刚兑的情形与法律后果;披露是否提供其他增信措施及具体方式;明确管理人义务的性质与内容;明确托管人的法律地位与义务;明确基金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的情形及其法律后果;明确投资者退出的条件、具体方式和程序;合伙型私募基金投资者退出的特别注意事项;明确私募基金清算的条件、期限与方式等。
上海金融法院副院长肖凯表示:“上海金融法院将进一步推进‘金融纠纷法律风险防范报告年度发布机制’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持续做好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为金融开放与创新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