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工商联副主席鲁勇:深化民营经济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2020-12-30

     全国工商联副主席鲁勇:最高人民法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工作亮点很多,值得我们学习。2020年,周强院长一行专程到全国工商联座谈交流,出席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峰会,推动法治营商环境建设、促进法治民企建设、提升商会调解能力。就进一步合作提五点建议:一是抓好《关于建立健全人民法院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意见》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化联系合作,带动基层协同协力,同时加强监督指导,推进各层级把机制建起来、运行好、发挥作用。二是持续推进甄别纠正涉产权冤错案件工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
  • 民间贷款合同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2020-12-27

    民间贷款合同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内容节选:第九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视为具备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关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 合同成立未生效和无效的区别是什么2020-12-14

    合同成立未生效和无效的区别是什么?合同成立未生效和无效的区别是两者的合同的状态是不一样的,我国《合同法》并未规定合同解除的对象必须是成立并生效的合同;其次,成立但未生效的合同,同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有权按照法律的规定,选择用解除合同的方式来终止该类型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即使附有生效条件所约定的义务。比如报批义务,相对于主合同义务同样具有独立性,可以适用预期违约的法理,赋予合同解除权;再者,从市场交易的经济效率角度出发,若因恶意相对人,使合同长期处于未生效状态,为了维护当事人利益最大化,行使合同解除权是最
  • 根据法律规定工程合同违约金如何扣除?2020-12-11

    根据法律规定工程合同违约金如何扣除?根据法律规定工程违约金的扣除应当是按照合同专用条例当中所进行的规定,每延误一日的话进行,扣除0.3%的违约金,当然这个比例的基数的话是按照工程合同价款当中所约定的工程款项,所以还是要按照合同约定来履行义务。工期违约处罚依据合同专用条款第37.2.4.(3)款“每延误1日,应给发包人支付本工程合同价款0.3%的违约金”的规定计算。该工程合同明确“本工程合同价款为7094226.79元。其中预留金644929.71元,屋面板施工协调配合
  • 无偿租车合同税款问题的规定是什么?2020-11-30

    无偿租车合同税款问题的规定是什么?无偿租车合同税款问题的规定是无偿使用他人的车辆的话,那么是需要负担相关的费用的,至于税款的话,也是需要进行缴纳的,无偿使用合同的话,在签订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相关的一些细节性的问题,防止发生双方当事人不愉快的事项。1、无偿使用房产,实际的使用人是要负担房产租赁的租金。比如说,公司无偿使用法定代表人所有的房屋,公司是要负担因房屋租赁产生的税金,比如说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房产税、所得税,这是正常的,因为房租可以免,但应税劳务的税金是不能免的。公司承担也是理所
  • 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是多少2020-11-08

    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是多少1、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1)房屋租赁合同的计税依据:是租赁金额,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适用税率千分之一。(2)应交印花税=20年*1000000元*千分之1=20000元。2、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计算(1)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的税率是0.1%;印花税在“签合同时”按合同金额缴纳。(2)印花税是这样规定的: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的,其税额未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3)对财产租赁的印花税有特殊规定:最低一元应纳税额起点,即税额超过一角但不足一元
  • 二次签合同必须签无固定期限吗2020-10-25

    二次签合同必须签无固定期限吗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二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并不一定要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
  • 农村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签订主体是谁2020-09-15

    农村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签订主体是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订立拆迁补偿协议的主体是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1、由于被拆迁房屋分为私有房屋和公有房屋,所以当拆迁对象为私有房屋时,拆迁人应当与房屋所有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当拆迁对象为公有房屋时,拆迁人则应当与房屋使用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当房屋拆迁的对象为租赁房屋时,所涉人员范围较复杂,拆迁人应当与房屋所有权人和房屋承租人共同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2、房屋征收部门的主体可以是谁。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是事先由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