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 助力民营经济发展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03-03    浏览次数:
亳州法院严格恪守平等、全面、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的司法理念,切实将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办案要求贯穿审理执行涉民营企业案件全过程和各方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稳妥审理涉民营企业案件,用司法智慧和力量引导、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切实增强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感和干事创业信心,着力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依法妥善审理涉企案件
依法审理涉企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纠纷,妥善审理民营企业股权质押、三角债、互联互保等案件,合理和准确把握资金借贷的裁判尺度,促进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2021年以来共审结涉企等合同类纠纷1802件,涉及标的金额9.24亿元。充分发挥破产重整程序救治功能,对于暂时经营困难但适应市场需要且有发展潜力和经营价值的企业,积极运用重整、和解等手段进行拯救,促进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和企业转型升级,2021年全市法院盘活土地37万平方米,厂房23万平方米。加大对不具备市场竞争力和营运价值的“僵尸企业”的破产出清力度,继续推进“执转破”工作。对资金周转暂时困难、尚有经营发展前景的负债企业,慎用冻结、划拨流动资金等手段。
加大行政协调力度
加强行政审判力度,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依法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为予以纠正,对不规范行为予以指引,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和自主经营权。依法审理行政案件,建立开庭信息汇总、通报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妥善审理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引发的涉民营企业民商事、行政纠纷案件,对于确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导致签订协议不能履行的,依法支持民营企业解除合同的请求。对于民营企业请求返还已经支付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投资款、租金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依法予以支持。
多措并举加大执行力度
巩固“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成果,定期组织开展涉民营企业、民生企业案件的专项执行活动,对涉民营企业的“老案”、“难案”综合运用指定执行、提级执行、交叉执行、协同执行等措施,依法用好用足强制手段,穷尽查人找物措施,逐案攻关、逐案突破,保障民营企业债权及时实现。为进一步规范财产保全工作,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出台了《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财产保全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指引(试行)》,要求全市法院遵照执行。加强信用惩戒措施的适用与监督,对已经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或者申请人滥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及时恢复民营企业家信用;对经营失败无偿债能力但无故意规避执行情形的民营企业家,及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2021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涉及民营企业执行案件5656件,结案5305件,执行到位金额为12.78亿元。
拓宽司法服务渠道
开通涉民营企业案件立、审、执绿色通道,对于涉民企案件依法、快速办理,最大限度减少诉讼对民营企业经营的影响。开展涉民营企业案件专题调研,并在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依法保护和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在中药材市场建立法官调解室、在园区成立法官工作室,对民商事纠纷进行诉前调解,为民营企业的重大经营活动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积极开展“百名药都法官进百企”、送法进企业等活动,邀请企业代表旁听庭审、发放法律知识手册等形式,及时了解民营企业在投资融资、劳务用工、合同交易等方面的司法需求,帮助民营企业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发布《金融及民间借贷审判》白皮书,对民营企业在金融商事领域存在的风险隐患,提出针对性法律建议。中院主要负责同志走访调研园区重点企业,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与民营企业面对面座谈交流,倾听民营企业司法保护诉求,帮助民营企业家增强法治观念和依法经营意识,提升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防范风险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