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合同纠纷律师】300多万元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件达成和解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06-07    浏览次数:
近日,一宗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件的原告向阳山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书,300多万元金额的合同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当事人在电话中连连道谢,并为阳山法院承办法官朱婉清点赞。  
原告甲公司是一家运输公司。被告乙公司和被告丙公司两家公司在2017年至2020年委托原告甲公司运输煤炭,双方在阳山县签订运输合同。原告应被告要求从南海西樵运至清远、佛冈、连州等地,并由原告开具发票给被告,原告完成运输任务。被告欠原告将近300万元运费未支付,原告多次向被告追讨运费,被告一直以周转困难为由推脱,原告起诉至法院,请求被告支付逾期运费及逾期利息合计300多万元。在起诉至法院后原告甲公司便申请了财产保全,冻结了被告乙公司和丙公司的银行账户及存款。  
承办法官朱婉清了解到本案两被告是因为新冠肺炎疫情导致资金周转困难,并非有意一直拖欠运费,本案是有调解基础的,于是对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经过多番沟通,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庭外和解,原告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书,至此,本案得以圆满解决。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阳山法院坚持以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为主线,以加强审判服务和审判质效为目标,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有温度,案件处理效果获得当事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