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晟川律师事务所关于简化工作流程通知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05-20 浏览次数:晟川同仁:
为了提高本所律师的办公效率,特就律师函、法律意见书的盖章审批程序问题,以及文书归档问题,作出如下通知:
一、即日起取消律师函、法律意见书的签字审批程序。律师出具律师函、法律意见书只需在办公室留存复印件并签字即可,但律师须在律师函、法律意见书中明确注明律师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律师函、法律意见书的法律后果由律师个人承担。
二、即日起简化归档审批程序。为减少律师及律师助理繁琐的归档工作,特决定简化归档审查的流程,档案审查人员仅对于某些重要规范要求进行审查,细节部分有归档人自查。具体标准、流程可向归档审查人咨询。
档案填写和登记的归档人必须是亲自归档的律师和助理。律所每年终查看档案,对归档好坏进行评比。其中对归档好的前十位归档人进行鼓励,对归档差的后三位归档人进行问题告知,希望改进。若被司法局抽查发现问题并扣分的,予以批评。
安徽晟川律师事务所
2021 年 1 月 22 日